【读者来信】
我因工作烧伤整个面部,休息一周时间,被单位无故辞退,后因单位得知我去找劳动部门举报,单位又通知我可以上班。现在因烧伤已经影响到我的日常生活,需要整容费用,请问法律程序该怎么走?
【律师回复】天津敬东律师事务所韩炳浩律师回复,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另外,根据该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不积极主动申请工伤认定,那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您拿到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有工伤保险的,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治疗所需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待遇发放,而且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也由单位负责。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然后可以根据赔偿来进行是否整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