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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贯彻《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www.workercn.cn2017-11-20 15:31:49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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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权 保障职工权益

泉州市贯彻《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活动启动。

启动仪式现场。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讲座。

  中工网泉州讯(记者傅乔成 通讯员彭育平)《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于10月1日施行,这标志着福建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进入全新阶段。为提高农民工权益保障意识,推动《条例》的学习普及和贯彻实施,织就职工权益保障法网,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11月15日,由泉州市总工会主办、丰泽区总工会承办的泉州市《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系列宣传贯彻活动在海西电子信息产业育成基地广场举行。

  这项活动由泉州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专家讲师团宣讲,其中有10位监督员代表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进行集体宣誓。福建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彩珍,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茂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陈小兴等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出席,为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并共同启动我市宣传《条例》活动。启动仪式由陈宝芳主持。

  王茂泉代表主办单位致辞。他说,《条例》的颁布施行,有助于规范企业依法依规用工,有助于劳动纠纷早发现、快化解;也有助于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为各级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提供重要遵循和基本保障。他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迅速行动起来,依法行使职权,推动监督关口前移;要组织专业精干的法制宣传服务队伍,到职工中去宣传讲解《条例》,解读工会工作、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广大职工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政策的能力,增强职工对法治的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充分借助报刊和“互联网+”工会网上平台,及时了解职工需求,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携手广大职工同行同向,营造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与此同步,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三方联合接访活动贯穿于始终。启动仪式结束后,市总工会还举办了首期劳动法律监督员骨干培训班暨劳动法律法规宣讲活动,邀请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聂裔光,华侨大学副教授、泉州仲裁委仲裁员张照东分别解读《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和农民工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

  据了解,市总工会还将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网站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宣传该《条例》,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知晓《条例》、受益于《条例》,共同构建泉州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已组建2支法治宣传服务队,将分赴农民工集中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建筑工地,为职工讲解法律政策、宣传道德规范,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出席启动仪式的还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总工会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条例》宣讲骨干,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和特邀监督员代表,《条例》宣讲团成员代表、企业职工等共2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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