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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总工会开启异地维权新模式

来源:中工网
2021-09-23 13:31

  中工网讯 据广西工人报消息,9月18日,记者从广西南宁市总工会获悉,中秋节前夕,南宁市总工会通过电话录音、视频取证等方式,成功帮助远居四川省平昌县边远山区的农民工黄青平获得16万元工伤补偿金。

  今年8月16日,南宁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来自四川省平昌县农民工黄青平的求助电话。2020年4月18日,在南宁市某项目工地工作的黄青平,因接模板时不慎致左肩受伤,住院治疗花费15000多元,而用人单位江苏南通某建筑劳务公司支付了3000元工资后就再支付任何费用。回四川老家治疗期间,黄青平多次与用人单位联系并多方求助,虽已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一直推诿不愿给予补偿。历时一年多,事情仍未得到解决。

  接到黄青平的求助电话后,南宁市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受理了该案。经调查了解,该案涉及用人单位及多重承包,关系错综复杂,尤其是用人单位远在江苏,只有一个管理人员在南宁负责日常工作,而黄青平则在老家疗伤且情绪极不稳定,案件处理难度较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一方面安抚黄青平,给予必要的心理疏导;另一方面,及时启动法律援助代理,通过电话、微信交流和现场约谈等方式,向用人单位宣传劳动政策法规及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并多次沟通协调,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同时,采取代理协商、主持调解和专家建议等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倾力帮助黄青平维权。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工作人员耐心释法说理、释疑解惑,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双方进行疏导,使原来互不相让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向黄青平支付工伤补偿金16万元。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另一个难题又摆在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面前。由于黄青平伤痛病发、行动不便,加之经济困难,无法到南宁调解现场,导致按常规当事人双方需到场参加调解,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名的程序无法进行,调解员也将无法制作调解书。怎么办?调解中心经过多方考量,决定采取电话录音和视频签名的方式进行。首先记录由调解员主持调解中心现场一方与四川平昌黄青平一方远程电话调解的过程,随后把整理好的调解笔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黄青平,黄青平以视频方式录下调解笔录签名的过程连同笔录发送(邮寄)回调解中心。

  至此,这起双方当事人远隔1200多公里的农民工维权调解案件在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主持下圆满画上句号。(广西工人报记者 景喆 通讯员 李虹缤)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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