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总工会联合徐州人社局仲裁院,以联合调解为基点,开启“工会+仲裁”裁调对接工作模式,通过两部门的密切配合,探索完善案前调解工作,改革创新程序更为规范、运转更为高效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搭建一个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有效平台,使得劳动争议案件在案前得到妥善处理、圆满化解。
李某等三人在某汽车维修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维修工作已有20余年,后因单位转产,三人不继续在该集团工作,双方因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了解情况后,徐州市总工会、仲裁院的调解员主动与被申请人沟通、全面了解争议发生的背景、案件的具体情况,征询双方意见。最终案件调解结果双方都很满意,申请人选择撤诉了结此案。(据《江苏工人报》报道 江苏工人报记者 胥明虎 江苏工人报通讯员 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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