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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为填补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漏洞”支招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1-03-09 07:26

  降低社保“门槛”、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代表委员为填补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漏洞”支招——

  让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落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王维砚 陈晓燕 郝赫

  “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两句话被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邮区中心局邮件接发员柴闪闪画上了着重号。

  和柴闪闪代表一样,不少代表委员带来的建议、提案聚焦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民革中央、民建中央都提交了相关提案。

  据统计,我国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业态劳动者约有8400万人,约占全国就业人数的11%。代表委员充分肯定了新业态对于开启就业新空间的积极意义,与此同时,也为这一数量庞大的群体面临的权益保障“漏洞”感到担忧。

  降低社保“门槛”、创新参保方式,加大对新业态企业监管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和工会组织作用,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围绕补齐权益保障“短板”,代表委员为提升新业态劳动者就业质量建言献策。

  灵活施策,降低社保“门槛”

  “大部分快递员、外卖小哥没签劳动合同,很少有人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走访大学城、美食街调研得知的情况,让柴闪闪代表对于新业态劳动者社保权益“悬空”的情况感到忧心。

  他了解到,平台一般会在外卖小哥的首单收益中扣除3元,用于购买商业意外险。不过,商业险保障力度与工伤保险待遇相比,相去甚远。

  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因此劳动关系“模糊”、找不到明确“东家”的新业态劳动者被挡在了工伤保险“大门”之外。

  “社保‘门槛’需要进一步降低。”柴闪闪代表告诉记者,按照大部分地区的政策,新业态劳动者只能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或城镇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且在社保异地转接方面存在不便。

  帮助新业态劳动者跨过社保权益的“沟沟坎坎”,代表委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方案。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介绍说,对于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目前大致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在工伤保险中建立职业伤害单项,企业或劳动者自愿购买;另一种是通过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运作方式,建立独立的职业伤害保险。

  不过,由于制度缺乏强制性,企业和个人的参保积极性并不高,一些尝试虽然具有参考意义,却并不适于大规模铺开。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建议,建立平台企业与从业者强制参加的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双方各付一定金额保费形成保障基金,国家统一规定基金支付情形,由保险公司经营。

  “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过程中,可以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精确评估不同行业新业态劳动者的工伤风险,确定合理的保费费率、便捷的缴费方式以及适度的待遇水平,既保证保险覆盖面、可及性,也要兼顾劳动者意愿和新业态企业承受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

  监管“长牙”,规范用工秩序

  走在路上,柴闪闪代表一眼就能分辨出快递小哥和外卖小哥——区别就在于骑行速度。“平台的派单规则,让外卖小哥为了达标,只能‘与时间赛跑’。”

  2月中旬,一则外卖骑手质疑平台开“空头支票”的新闻冲上热搜,平台通过提高任务难度,让很多骑手难以拿到任务奖金。

  柴闪闪代表分析说,由于缺乏约束,平台的接派单方式、提成比例、派送时间、奖惩规定等规则大多由企业单方决定,劳动者缺乏话语权,不得不超时工作。他就曾看到,有骑手由于过度疲劳,骑在电动车上睡着了。

  规范用工秩序,不让新业态劳动者“困在系统里”,首先需要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将新业态企业纳入劳动监察部门重点监察对象。”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建议,人社部门加大日常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并适时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等内容为重点的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同样重要。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孙承业提交了《关于加强保护新业态劳动者健康的提案》,他认为,可以通过完善诚信体系、制定社会责任标准等方式,强化新业态企业保护职工健康的主体责任,对于职工健康保护做得好的企业出台奖励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与创建健康企业挂钩,建立长效机制,并提供政策支持。

  还有,工会组织也要“站出来”。“各级工会要积极推动灵活用工集中的行业制定劳动定额指导标准,推动平台企业、关联企业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支付周期、休息休假和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开展协商。拓展‘三新’领域就业群体入会渠道,持续开展快递员、网约送餐员等八大群体入会行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吕国泉表示。

  完善服务,实现高质量就业

  “就业服务体系与新业态劳动者的衔接有待加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原党组成员李守镇注意到,目前的就业服务在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面,主要帮助劳动者进入传统就业形态。而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就业服务政策要么面向失业人员,要么面向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新业态劳动者面临“两不靠”的尴尬。

  对此,许多代表委员呼吁,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帮助新业态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

  李守镇委员建议,人社部门要完善有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新业态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网络,构建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认证体系。制定新业态劳动者认定标准,将新就业形态的规模纳入政府统计口径,建立就业大数据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制定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人社、司法等部门可设置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劳动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劳动诉讼处理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李守镇委员强调,群团组织要对新业态劳动者做好思想引领、维权服务等工作。

  让更多新业态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政策“甜头”,肖胜方代表给出了“广东解法”。

  2020年9月1日,《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将网约车司机、平台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人员列入灵活就业人员范畴,纳入就业、失业统计口径,可享受就业信息服务、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购置经营必需工具,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中工网北京3月8日电)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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