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推出“硬核”措施-工会-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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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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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支持复工复产 保障职工权益

北京市总推出“硬核”措施

2020-02-25 07:26:45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郭强)2月21日,《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职工权益的若干措施》出台,以“进一步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权益的影响,为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基层工会反映,《措施》为疫情防控期间工会更好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了解,《措施》共9条,包括支持复工复产企业防控疫情、帮扶疫情期间生活困难职工、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将新冠肺炎纳入互助保障计划、为职工和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开展职工网上技能培训、做好职工心理关爱服务、选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等。

  《措施》提出,北京市总本级在已下拨1250万元基础上,再增加1000万元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1000万元疫情期间困难职工慰问帮扶资金,对疫情期间面临生活困难的职工开展慰问和帮扶,保障其基本生活。

  《措施》要求各级工会经集体研究和民主决策,可以调整工会经费用于购买防护物资、慰问品的支出比例、具体标准和慰问形式,不受“购买节日慰问品全年支出总额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收入的50%”规定的限制。

  为助力小微企业战疫情、健康发展,《措施》提出,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已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据《工会法》,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定期全额返还其缴交的工会经费。

  《措施》还提出,将新冠肺炎纳入“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保障责任范畴,为职工会员本人及其未满18周岁子女提供保险保障;工会要代表职工与企业就疫情期间的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事项,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协商,及时为职工和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鼓励各级工会开展职工网上技能培训、技能比赛、岗位练兵,组织劳模工匠等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教学,结合实际实施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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