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傅乔成 通讯员李晴虹)日前,福建省泉州市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7月底前,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已将1-7月份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8月份起按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
今年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的办法,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8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56%调整增加,再加上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同时,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二、2018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543元的,补齐至2543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据悉,这次养老金调整惠及全市10.58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调整后,泉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至2503.27元,月人均增加144.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