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绿园区总
工资集体协商惠及2万余职工
本报讯(记者 栾伟强)“我现在的月收入很稳定,比工资协商前涨了不少。”7月18日,提起长春市绿园区春城街道汽车行业工会联合会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后的可喜变化,该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孙亮赞不绝口。
春城街道汽车行业工会联合会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权益的做法,正是绿园区总工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精彩画面。长春市绿园区总工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以深化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为核心内容,以企业自我提升为原则,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在合同文本、代表推荐、要约应约、协商内容、通过程序等方面进一步依法规范,选树示范典型,全面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绩效水平。全区组织新签、续签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335份,涵盖企业2811家,覆盖职工23733人。
绿园区总通过每年的集中要约和个别要约、基层工会要约和上级工会代行要约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协商要约,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立经费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还明确规定:在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先进荣誉时,将企业是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评选审查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该区总工会针对国企、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由上级总部按岗定资,下级企业执行的特点,将协商内容逐步向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职工参与企业二次分配等方面延伸。推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三方合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他们还注重对典型的选树和培养,加强对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状况及中小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发现和总结了一批带有本地特色,各具特点的企业、行业、区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典型群体,对推进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此外,绿园区总坚持将工资集体协商的进行情况向职工代表通报,坚持由职代会审议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协议草案和集体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以此推动工作开展。他们不断探索区域性小型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模式,针对地点比较分散、职工人数少、缺少协商能力和条件的小企业,他们把这些企业和职工集中起来协商,在职代会上与职工代表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建立起更符合本区域、本企业实际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