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新华社发布消息,报道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这在国企行业引发关注和热议。在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今天迎来工资制度改革,这给了国企以更大的自主经营的空间,同时对工资分配进行更有效的监管。自主经营以及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使国企有如变身为孙悟空,自身能力将得以发挥和释放,同时也戴着金箍咒,得到有效的规范性监管,使国有企业职工更好地分享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成果,更多地享受到企业改革发展带来的红利和利益分配的公平公正。这对国企员工无疑是个利好,对国企发展无疑会是巨大的推动和促进。
利好之一:国企用工将有更大空间。一直以来,由于国企工资制度的僵化,致使国有企业员工的收入水平,与市场化用工收入存在较大差异。除少数资本类企业收入偏高外,大部分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员工收入偏低,致使企业用工受限。以中石油为例,企业发展需要大批高精尖的管理和技术人才,而职业经理人和高精尖技术及科研人员等,由于市场化收入水平很高,而国有企业工资制度僵化,致使不能为这些急需人才提供相应的待遇,因此限制了对人才的吸引和人才的流动。此次工资决定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无疑将拉动国企员工收入与市场水平接轨,也将迎来对人才的吸引。
利好之二:员工工作积极性将会大幅度提升。人最基本的需求是物质需求,物质利益的驱动是最直接的积极性的调动方式。此次工资制度改革,首要一点就是员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挂钩。也就是说,不同岗位、不同贡献,会有不同收益。这样就极大激发了各层次员工做出工作业绩的积极性。
利好之三:提升企业竞争力和赢利能力。一是工资制度改革使企业摆脱薪资分配没有自主权的桎梏,从而吸引并留住人才,将有效促进企业竞争力提升。二是工资制度改革,使员工收益与企业经济效益有了更加紧密的关联。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联动,必将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也势必促进企业竞争力提升。三是不同岗位不同薪酬,将促进员工向岗位收入高的关键岗位和高层次、高技能岗位迈进,员工的成长需求更迫切,成长更快速,职工的成长成才也会为企业竞争力提升提供基础。
利好之四: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国企工资制度改革,是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和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使国有企业在市场化大潮中放开手脚,有更多的自主权,增强了企业的适应性和搏击风浪的能力,也使职工与企业共进退。同时,国家对不同国企实行的工资收入分级分类的管理,对垄断行业形成的高额利润等又进行了有效管控,从整个社会层面来看,进一步促进了收入分配的公平。
利好之五:增强了企业风险的管控能力。在监管方面,此次工资制度改革既要求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内部监督机制、信息对外公开制度等,又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全面实行预算管理,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对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分别实行备案或核准,并明确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制定实施更细致的相关配套政策,着力规范工资分配秩序,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和监管,将有效规避收分配中的风险和漏洞。
当前国有企业及员工,盼望政策的落地实施。希望有关部门把握好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真正将改革落实到位,促进企业成长和进步,促进国家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分配更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