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劳动保障-正文
新疆推动交通运输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
//www.workercn.cn2018-04-19 08:39:27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先参保再开工

新疆推动交通运输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

  中工网讯 日前,《工人日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落实好国家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6大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新疆今年将在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基础上,针对交通运输行业进行工伤保险参保计划扩面行动。其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进一步扩大参保范围,确保交通运输业农民工享有工伤保险保障。

  自2015年起,新疆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都参加了工伤保险。此次新疆将工伤保险参保计划进一步拓展到交通运输行业,就是要及时依法为自治区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在新疆某道路施工项目务工的甘肃籍农民工李明杰表示:“我们一起来的农民工大都会选择到建筑行业干活。像我们这种是跟着工程项目走,流动性大,各种保障就比较弱,一旦出现工伤就担心没有保障。现在能够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确实能让自己干起活来更安心。”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新疆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6大交通运输领域的建筑项目要先参加工伤保险,再办理开工手续。“为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意识,结合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特点,工程建设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短期雇佣的农民工等群体可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由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按照劳动雇佣关系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

  依据相关工作计划,自治区接下来将重点做好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摸底情况,掌握用工人数,为工伤保险参保提供实时数据。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施工前,需提交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与此同时,对积极开展工伤预防、有效减少工伤发生的项目承包单位,自治区将优先落实浮动费率政策。此外还将进一步简化参保手续,尽可能缩短劳动能力鉴定等待时限和待遇支付时限,减轻施工企业和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垫付压力。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确保到2018年底,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先参保再开工,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的现象。未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将不予核发“开工令”或“开工备案”。“我们要让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明白,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项目全参保、干活要打卡、咨询找社保’。”(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元浩)

我要留言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