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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好用好“劳动者诉求之家”
//www.workercn.cn2018-04-12 08:00:23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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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吐为快】建好用好“劳动者诉求之家”

  刚收到企业欠薪,职工老张笑着对记者说:“多亏了诉求之家,权益有保障了,加班工资到手了,也算是不白干。”昨天,记者在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访中心看到,一个扇形的展板上赫然写着“劳动者诉求之家”,因劳动争议所产生的各种纠纷,都可到这里来反映情况或进行调解。(4月9日《劳动午报》)

  据悉,自去年8月密云区人保局接访中心建立信访代理制以来,以委托、主动、指定3种形式代理劳动者反映诉求、咨询政策、协调解决问题,并且设立了信访代理室;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机制,建设成立了“劳动者诉求之家”,为劳动者提供政策解读,积极做好调解工作,为广大劳动者排忧解难。

  “劳动者诉求之家”从字面就不难理解,就是接待劳动者诉求的。而这样的“家”设立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仅能够让劳动者的诉求第一时间得到劳动用工政策方面的帮助,而且也能够实现“劳动者动嘴,干部跑腿”的工作方式,更有助于人力资源部门第一时间介入劳动纠纷,切实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从而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资双方难免会发生矛盾冲突,如果劳动者诉求得不到及时伸张,不仅会侵害他们的权益,而且一旦有些劳动者因法律意识淡薄,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维权,不仅会让有理的事情变成没理,也会导致极端事件的出现。因此,劳动部门积极借助自身权责做好相关服务,可以说是办到了劳动者的心坎上。

  笔者以为,“劳动者诉求之家”一方面可以成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的阵地;另一方面也可以成为劳动者遭受不公时情绪发泄的场所;再者,更可以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通过为来访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减少信访人的诉讼成本的同时,也可以起到“稳定器”的作用,有助于构建起“小事不出科,一般事不出局,大事不出区”的信访工作格局。

  基于“劳动者诉求之家”的特殊身份,这也就要求在建好的基础上更须“用好”。比如,一则在人员配备上,工作人员既要熟悉劳动法律法规,更应是解决矛盾、解决劳动纠纷的行家里手;二则也可以创新工作方式,比如,在做好面对面工作的同时,也可以开通“劳动者诉求之家”微信公众号等,以更好地服务劳动者。

  伴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劳动者在拖欠工资、加班工资、社保缴纳等权益维护问题上诉求增多,如何做好相关方面服务,亟待相关部门用心、尽心。据悉,未来密云区将“劳动者诉求之家”建设成劳动者排忧解难、维护公平正义、法制宣传教育、征集劳动者建议的劳动者满意之家。这样的“家”,更须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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