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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青山区总工会:在民营医疗行业开展集体协商
//www.workercn.cn2016-09-07 07:09:4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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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青山区总工会在民营医疗行业开展集体协商

工资、社保,样样都谈到了职工的“痛点”上

85家民营医疗机构的374名职工受益,工资标准大幅提升,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中工网讯(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肖贝)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医师2800元,护士2000元,药师2800元,技师3000元;本行业各企业2016年度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10%;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保——8月28日,职工方首席代表梁志柚在这样一份工资集体合同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后,露出如释重负的微笑。

  这是武汉市青山区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劳动双方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现场上的一幕。该合同将使青山区85家民营医疗机构的374名职工工资获得大幅增加。

  相比公立医院,青山区民营医疗机构普遍规模较小,大的有员工几十人,小的诊所只有三五人。在用工方面,重使用、轻培训,重业绩、轻保障,职工队伍很不稳定。面对行业微小、代表分散、职工主动要约困难、专业知识不够等特点,青山区总工会组织劳动关系双方代表,同时请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参加,开展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区总首先向全区85家民营医疗机构经营者和职工发放了108张《职工调查问卷》,了解职工基本情况和诉求。然后,通过等额选举产生了5名职工方协商代表,民营医疗机构协会也选出了5名企业方协商代表。

  预备会主要讨论确定了8个协商议题,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工作时间及加班工资、休息休假工资、试用期及奖惩工资、职工保险及职工福利等。确立好协商议题后,各位代表根据医疗行业实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双方谈判的最后“底线”。

  正式协商当天,双方谈判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缴纳社保和最低工资标准这两个方面。

  许多民营医疗机构存在不缴、少缴社保现象。对此,职工方提出,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但企业方认为,医疗机构行业特殊,职工流动性太大,很难做到一录用就给职工缴纳社保,建议工作两年后再缴,职工方指出,企业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守法经营。企业方代表当即表示一定守法按规缴纳。

  最低工资标准也是职工比较期待的事项。据调查,青山区民营医疗机构职工中,护士和保洁人员工资普遍较低。经过协商达成的多个岗位最低工资标准在现有水平上普遍大幅提升,有的甚至涨了一倍。

  经过协商,双方代表最终达成一致,在工资集体合同上签字。据悉,区总已将合同拿到区人社局备案,下一步将在该区民营医疗机构落实这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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