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安徽省濉溪县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5-2018 年)》精神,从本县实际出发,采取积极有效举措,扎实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目前,全县已签订集体合同318家,签约率为86.1%,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0%,覆盖职工25080人。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1份(覆盖企业18家),职工近300人;区域性集体合同1家,涵盖食品、广告、物流、商贸、饲料等21家行业企业,职工近1000人。有力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总工会成立了高规格的全县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联系副县长任组长,进一步明确了人社、工商联、总工会、经信委等部门职责。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把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工会助推、部门配合、企业参与的工作格局。
县总工会坚持把广泛宣传动员作为推进集体协商的“序幕”,着力营造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浓厚氛围。在每年春季,都与县人社局、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的通知》,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多次召开各镇(园区)、系统工会主席会议,对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通过法治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系列活动,借助送温暖、送清凉、入企调研等机会,大力宣传《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县总工会注重加强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在全县11个镇和开发区及部分系统共建立兼职协商指导员队伍20多人。通过“请进来、送出去”,切实加强指导员队伍培训工作,同时,引导企业在协商前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开展短期培训,集中学习有关法规及合同“六有”程序,着力提升协商代表的协商能力。
为做好集体协商指导服务工作,县总工会印制了《濉溪县集体合同操作要点》发至各镇(园区)、系统工会及有关企业,以方便企业操作,减少弯路,同时通过工会群、电话、电子邮箱及现场形式接受咨询服务。主席及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参加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会、职代会,现场指导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对企业上报待审的集体合同草案文本,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初审合格的集体合同文本,及时送达人社部门审查备案,督促企业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开,并督促企业成立集体合同监督领导小组,通过公开栏、职代会等形式向职工公布。
为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重点培育了巨成化工、顺发食品、家园铝业、顺达商贸等10多个集体协商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全县集体协商全面铺开。
县总工会坚持把创新绩效评估作为推动集体协商的重要动力。把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纳入年底工会工作目标管理,并严格进行奖惩兑现。对推进工作不力,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工会、人社局等部门举办的各类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让激励约束机制发力。(张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