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8月13日,黑龙江省工会帮扶工作培训班在哈尔滨举办。来自各市(地)总工会、省农垦、省林业、省管企业工会、龙煤集团工会及四矿区工会分管主席、权益保障部长及帮扶中心主任,以及各市(地)、县(区)工会帮扶系统操作人员等27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省总工会副主席王东明做动员讲话,省总权益保障部就落实全总有关要求和帮扶系统、民政信息比对系统进行培训,并针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落实和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此次培训旨在贯彻落实全国工会进一步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体学习《全总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总帮扶系统和民政信息比对系统的使用,保证8月30日前完成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的项目预算申报工作,推动全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深入落实。
王东明在讲话中深入阐述了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阐述了优化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帮扶资金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中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我省困难职工能否得到精准有效的帮扶救助,和我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责任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具有的深远意义。明确了做好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和预算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并强调了如何在做实上下功夫。
王东明表示要自检自查、补齐短板,推进工作落实;要扎实做好调查摸底等基础工作,做到精准帮扶;要抓住重点,强化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深入学习、及时汇报、迅速部署、认真执行,做好预算申报工作。
按照全总通知要求,2018年专项资金将集中使用于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发挥其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上的集中保障作用。《通知》明确了工会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三项基本原则,即进一步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安全管理。与此同时,推动地方配套资金加大投入,提高工会经费投入比例。专项帮扶资金分为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三个项目,主要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和医疗费用补贴。其中,生活救助按月或按季定期发放,子女助学可按学年或学期发放,医疗救助可采取大病确诊后预先救助和医疗后对个人自负医疗费补贴,足额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