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工会初心 矢志不渝共创美好生活
“娘家人”,一个温暖备至的名字,铭刻着工会组织的初心,彰显着工会组织的情怀。5年来,省各级工会把广大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会工作的价值追求,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矢志不渝,坚持不懈。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强化制度、聚焦精准、提升服务,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有实效。截至目前,全省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户数,已由2013年的7万多户减少至7395户。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是工会的工作方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会维权工作,5年来,省各级工会不断探索实践。
依法维权,从推动立法入手。2016年12月1日,省人大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调研、修改、审议,《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颁布实施,填补了浙江省工会组织在劳动纠纷协商调解方面的法律空缺。全省还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5.7万个,工会法律监督员12.5万余人。
在职工合法权益中,分配和收入是职工最关心、影响最广泛的基本权益,也是实现体面劳动最根本的途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是省各级工会坚持多年的一项保障制度。如今,90%以上的建会企业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
为化解集体协商“不会谈”“不敢谈”的突出问题,全省各级工会建立起一支8000余人规模的专(兼)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直接指导企业4万多家,培训各类工资集体协商人员7.8万人次。
5年来,全省工会督促整改违法案件4600多件,提供法律援助2.1万件,调解劳动争议14万余件,在20万家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平均每年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1.5万份,覆盖企业36万余家。11.5万家企业,1009万名职工参与“安康杯”竞赛。建立妈咪暖心小屋2445家。
5年来,工会“四季送恒温”工程精准化开展,共发放送温暖款物5.7亿元,救助困难职工30万户。累计2290万人次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障,为75万人次患病职工发放近8亿元互助保障金。全面恢复、规范和推进职工疗休养活动, 1200多万名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
探索开展区域化、人群化网上普惠服务,培育13个省级试点项目,形成了“甬工惠”等一批互联网+普惠服务模式。
勇于改革创新 工会改出新面貌激发新活力
全省工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会议和群团改革精神。“改革者进,创新者强,务实者胜”的铿锵声音,给处在新时代重新审视自我的浙江工会带来了力量、勇气和自信。
省工会十四大以来,浙江工会意识到要用改革和创新,破除体制和传统思维的羁绊,工会改革的过程不光是机构撤并与人员删减,而是抓住了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关键,让工会工作“强”起来、“活”起来,增“三性”、去“四化”。
浙江工会的改革布局,早在2016年之前就已经开始,当时的关键词就是——强基层,就是要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2014年,省委组织部与省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县级工会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落实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出台了《浙江省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90名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充实到乡镇(街道)工会。基层工会特别是乡镇工会无人办事、无钱办事、无章办事的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在这之后的两年,符合条件的1000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总工会,按要求配备了专职主席或副主席, 90%以上的乡镇配备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的目标基本实现。
这5年,省、市工会改革全面推进。省总工会实现机构编制精简、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方法创新;在18个市县工会先行改革基础上,全省县(市、区)工会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在创新组织形式、打造服务品牌、建设服务站点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乡镇(街道)工会、基层工会改革试点先行。
网上工会建设加快推进,“浙江网上职工之家”一期上线,全省形成多层级工会微信矩阵,工会实名制、会员服务卡、业务云平台等工作稳步推进。
服务职工阵地形成矩阵。5年来,全省县级以上工会投资建设职工活动和服务阵地项目94个,投资总额44.4亿元,总建筑面积78.8万平方米。96家县级以上职工服务中心全面达标,中心镇、重点镇、省级以上开发区的职工服务和活动“中心-站-点”网络基本形成。
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到2017年底,全省基层工会数超15万家、涵盖单位超53万家、工会会员2067万人,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1169个乡镇(街道)建立总工会,建制率达到85%。市、县和乡镇(街道)工会配备1000多名兼挂职副主席, 1609名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成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生力军。浙江工会在改革创新中发展壮大。
(文/李鹏 沈综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