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按下快进键-工会-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工会

工会新闻24小时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扩大覆盖面 加强规范性 增强实效性

北京工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按下快进键

2020-11-24 10:26:34 来源:劳动午报

  北京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按下“快进键”

  劳动午报讯 (记者 白莹) 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基本全覆盖;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同步布置、同步统计、同步考核……近日,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七届三次委员(扩大)会议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推进会召开。会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做好专项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各级工会要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与工资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同步推进。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应当尽快建立;凡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要围绕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协商,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自2020年起至2023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签订了集体合同的单位,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基本全覆盖。

  《意见》强调,对一些规模小、女职工人数少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行业、乡镇(街道)、社区(村)为单位,签订行业性或区域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在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上,用人单位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和女职工维权诉求,适当提高相关待遇标准。根据用人单位所有制形式、规模大小、行业类别、所在区域等因素,在协商重点、合同内容、工作方法上有所不同和侧重,实行分类签订。

  北京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赵丽君在讲话时指出,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紧密联系实际,扎实推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找准工会女职工工作与全会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把全会精神贯穿到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不断提升女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水平,培养更多女技术人才、女工匠、女劳模,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立足岗位作贡献。要围绕提高女职工生活品质,忠实履行工会组织维权服务的基本职责,进一步完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履约监督机制,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全面覆盖增效。通过“职工婚恋交友”“心理关爱”等工会品牌项目,努力为女职工办实事、谋福祉。

  会上,中建一局、燃气集团、中国铁路北京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从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题协商、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

编辑:李方

图片新闻

热点专题

理论实践

职工之声

新闻日历

友情链接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国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网 | 中国工会权益保障网 | 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平台 |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 | 中国工会普法网 | 中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网 | 中国职工教育网 |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