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客户端讯 暑热来临,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自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省开展“送清凉”活动。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工会依法监督作用,监督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做好工作场地、职工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对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对有条件整改治理但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必要时建议政府部门依法予以关停。
通知强调,大力督促企事业单位扎实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要科学安排生产,适当延长午休时间,注重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和通风消毒,配置必要的饮用水和防暑降温药品,严禁超时超强度劳动,坚决避免因高温超时、超负荷工作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危害。要督促企事业单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改进职工饮食卫生和住宿条件,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淋浴、卫生间等基本生活设施并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防疫、防暑、防火、防触电、防雷击等工作。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 “送清凉”活动。加大经费投入,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露天工作面、高温工作岗、重点建设工地、脱贫攻坚一线和疫情防控前沿,监督职工安全生产及防暑降温工作,走访慰问一线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暑期“送清凉”活动。
通知特别强调,不得组织职工集中等候,不得影响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在购买慰问品时要优先考虑扶贫产品,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要把“送清凉”活动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宣传“五进”、职业病防治等活动相结合;要把“送清凉”活动与用好“爱心驿站”相结合。(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毛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