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宝军 通讯员朱建爽)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承德市总工会与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等单位决定从2019年4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并制定了《承德市2019年企业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据了解,此次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分为部署启动、积极推进、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首先要以2018年度上报市总工会年统建会企业数为基础,对企业、行业(区域)开展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摸底调研,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建立企业集体协商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账,全面了解掌握集体协商建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相结合、普遍要约与专项要约相结合,贴合地区实际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的要约行动,鼓励和引导基层灵活多样提出协商要约,为集体协商工作打好基础;大力支持工会提出要约,引导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主动提出要约,基层工会提出要约有困难的,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可以接受委托,代替基层工会行使要约权。
5月上旬至6月下旬,为承德市集体协商“百日行动”的积极推进阶段。《“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对企业用工成本、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的监测体系,为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发挥工会劳动监督组织作用,加强对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工作,督促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对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对因履行集体合同引发的争议,引导双方依法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程序解决;对于涉及去产能实行关停的企业,要重点就职工安置方案、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费等进行协商,重在维护好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总结提升阶段,《“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对照企业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总体目标要求,针对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履行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自查,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谈到即将开始的这次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承德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司志通信心满满。他介绍说,组织开展这次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就是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带来劳动关系的新变化新要求,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目标,更好地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劳动关系利益调整、诉求表达、纠纷调处中基础性作用的一次具体实践。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利益、推进劳资协商共赢、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相信通过这次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一定会进一步促进承德营商环境优化,努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