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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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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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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东莞市总推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2019-01-10 07:09:32

东莞市总推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奋进新时代 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党员要当好督导员管理员联络员服务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叶小钟 通讯员李伟雄)记者从广东东莞市总工会获悉,该市总工会以党建为引领,要求工会系统党员当好督导员、管理员、联络员、服务员,推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锡江日前表示,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责无旁贷。

  构建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格局,东莞市总要求,一是党员当好督导员,加大工会组建力度,由工会党员督导100人以上企业落实组建任务,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劳动关系的和谐。二是党员当好管理员,搭建劳资沟通平台,通过“工人在线”“共情在线每日快报”“网络舆情快报”等平台及时收集职工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党员当好联络员,构建职工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格局,选聘120名律师为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员和担任非公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向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普法教育、预防排查和处置化解劳资纠纷等服务;同时,主动加强与政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四是党员当好服务员,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开展“法律直通车”服务,由党员和律师面对面为职工提供法律法规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劳动争议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开展“流动法律讲座”服务,由党员和律师一同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开展“调处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服务;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服务;为困难职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等。

  据了解,2018年,东莞市总工会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在“2018新时代先锋行动”中通过普法宣传等方式,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心理等服务,切实发挥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东莞市劳动关系形势持续好转。全年各级工会收到职工维权投诉208宗,同比下降14%,参与调处30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23宗,同比下降28.1%。工会推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做法得到了职工群众的肯定。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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