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日前公布,明确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意见》提到,将整合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资源,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确保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各个环节有机衔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的产教融合对接合作机制。(杨诚波)
——摘自11月7日《四川工人日报》
(李丹青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