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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多省市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其落实却不尽如人意

焦点关注:带薪护理假 听着美休着难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余嘉熙
2018-11-06 07:57:52

  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公布最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提出独生子女每年可获20日陪护假。

  自2016年以来,河南、福建、广西等省(区、市)先后以地方立法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独生子女享有护理假权益。

  今年7月底,最早出台护理假的河南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将独生子女护理假从原来的“不超过二十日”改为“不少于二十日”,力度之大被不少人点赞。

  但《工人日报》记者近期在河南多家企事业单位调查发现,该政策在河南实施两年多以来,由于缺乏激励与监督,能带薪享受护理假的职工并不多。

  发了文却没有下文

  所谓独生子女护理假,是指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独生子女照护的假期。记者梳理发现,自2016年河南首次出台护理假以来,目前先后已有包括福建、广西、湖北等多个省(区、市),以地方立法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护理假。

  而对于护理假的具体规定,各地有所不同。黑龙江省规定,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河南独生子女休护理假的前提是要求老人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地出台的政策中,大多强调独生子女在享受护理假期间,不得扣减职工工资、津贴与奖金等。

  尽管各地制度有所不同,但社会普遍对护理假的出台“点赞”,认为对缓解独生子女的“陪护焦虑”必要且及时。

  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护理假有假不能休、不敢休的尴尬普遍存在。

  “在带薪年休假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谈何护理假!”在郑州一家酒企从事销售工作的李冉是独生子女。对于护理假,她闻所未闻。对请假这件事她向来都“精打细算”,护理假根本不敢奢望。

  在洛阳一家国企工作的80后代巧飞,家里就他一个孩子,他表示,护理假的出台,既从制度上保障了老年人权益,也给了年轻人尽孝的机会。但单位从没有主动提过这项假期。他没请过,也不敢第一个请。“别人都不请,只有我请的话,就算批准了,领导是不是会对我另眼相看?”

  相比于代巧飞的顾虑,今年39岁的郑州公共交通二公司车长王峥坦言,以前并没听说过有这个假期,单位也没提过,前段时间看到新闻,就尝试申请一下,没想到真批了。

  采访中,像王峥这样享受护理假的职工仍为少数。由于劳动关系双方仍存在不对等情况,如果所在单位不执行护理假,面对企业难有话语权的职工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企业独自承受增添负担

  为落实护理假,一些地方在制度层面预先作了防范,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职工休假期间应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的,由人社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给付,情形严重的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将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受到约束。但对此有不少企业负责人直言“心有余而力不足”。

  “虽有政策,员工们也十分渴望护理假,但是我们很难执行,毕竟很多时候忙起来,连‘双休’日都很难保证。”在郑州一家小企业负责人张先生看来,护理假难落实实属意料之中。

  郑州市一家央企的人力资源负责人赵俊志告诉记者,独生子女护理假是否会增加企业负担,要因行业、企业规模的不同来定。对于规模较大的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这一政策可以说是职工福利。“换言之,如果是小企业,一旦一个岗位缺岗10多天,对企业运转的影响就比较大了,这样的话对企业就可能造成负担。”

  李少波是郑州一家科技公司的创业者,对赵俊志的说法,他表示赞同:“一个萝卜一个坑。这个制度在小微企业中实施起来确实比较难,现在人力成本太高,护理假的成本全让企业扛的话,会给企业带来不小负担。”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常务理事金晓莲表示,现行政策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职工带薪护理假,却不给予企业一定的减负或其他方式的风险分担,这不利于企业执行带薪护理假政策。

  记者发现,由于不是全国性政策,还有一些独生子女面临“请不了”护理假的难题。护理假目前只在部分省(区、市)施行,如果遇到老年人在有规定的省份居住、而独生子女却在没有这一规定的省份工作的情况,独生子女就无法享受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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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葛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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