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在浙江宁波,今年首次举办的工资集体协商模拟比赛引发了关注,“培训+情景演示+实战竞赛”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比赛模式让很多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协商能力显著提高。培养专业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向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和针对性指导,为开展集体协商提供了有力支持。
5年来,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逐渐成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推进集体协商的重要力量。各地按照全总《五年规划》《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要求,自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因地制宜推进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各级工会已形成41361人的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其中专职指导员4612人。此外,绝大多数省(区、市)实现了集体协商指导员在省、市、县三级工会全覆盖,并不断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
各级工会切实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进一步完善指导员队伍的选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制定了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16个省(区、市)对优秀指导员进行差异化奖励。许多地方工会还探索建立了以专职指导员为负责人的指导工作室,形成行业(区域)工会、人社和企业代表组织合力推进行业协商的局面,指导员队伍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探索质效评估新标尺
集体协商的效果好不好,最终要由职工来检验。
为此,四川省总工会把职工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作为集体协商质效评估的核心要素,从制度建设、协议内容评价、程序规范性、协议履行状况、职工满意度测评等七个方面,细化了42项评估指标,探索完善了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制度机制。
在全国,正有越来越多的工会组织将质效评估作为集体协商的必要程序,有机融入集体协商工作的链条之中。
在深入了解职工诉求变化的情况下,各级工会不断拓展协商内容、强化职工参与、完善协商机制,增强了企业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目前,全国25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工会建立了集体协商绩效评估体系,对企业集体协商程序和内容进行量化评价。
2018年,按照全总《关于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北京、河北等10个省份开展了质效评价试点,提高职工群众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激发企业行政对开展集体协商的内生动力,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统计显示,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较《五年规划》实施前有较大的提升,集体协商的实效性进一步增强。2017年,在实施落实《五年规划》情况调研督查中发现,有14个省(区、市)的企业职工对集体合同的知晓率超过90%,22个省(区、市)的企业职工对集体协商参与率超过70%,15个省(区、市)的企业职工对集体协商的满意率超过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