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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

2019-04-21 07:35:47

  中工网讯(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研究制定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相关政策,从合理增核绩效工资总量、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等5个方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切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为增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青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按原规定执行的基础上,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方法,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医务水平强、患者满意度高的家庭医生或医务团队适当倾斜,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方式合理提高收入水平。

  另外,青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将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主要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蔺凯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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