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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四公司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火热出炉
//www.workercn.cn2017-03-16 20:56:0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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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3月15日,为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企业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加快培养高技能、高素质创新人才,推动公司超越发展,中建二局四公司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火热出炉。

  《办法》涵盖了总则、目标与任务、创建与管理、措施与要求,共四章二十二条。附有申报流程、考核方案、工作职责、管理制度、考核细则等。

  《办法》规定,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条件至少有一名市级(局级)及以上劳模为领军人物。有相对固定、满足工作需要的活动场所及用于创新活动的专项经费。每年至少有一个立项的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每两年至少有1-2项成果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每年由公司工会牵头对劳模创新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工作室给予奖励,对运行不力、成效不佳的工作室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摘牌。

  《办法》的出台,规范了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和管理,易读易懂易操作,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为基层单位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活动提供了有章可循,必将助推该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马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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